bob台子:网络下载个人信息是否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
发布时间:2024-05-12 02:46:09
来源:bob体育官网链接 作者:Bob体育比赛竞猜

  经过百度等搜索引擎或许“企查查”等网站,下载互联网上的个人信息,是否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咱们近期触摸的一同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就触及这一法律问题。

  网络下载,是中立行为,自身不存在是否违法犯罪的问题,详细到网络下载公民个人信息是否会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取决于是否衬托确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则的“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四条规则,违背国家有关规则,经过购买、收受、交流等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或许在实行职责、供给服务过程中搜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则的“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

  个人信息维护法第十三条规则,契合下列景象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二)为缔结、实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许依照依法拟定的劳作规章制度和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施行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许紧急情况下为维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施行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规模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则在合理的规模内处理个人自行揭露或许其他现已合法揭露的个人信息;

  依照本法其他有关规则,处理个人信息应当获得个人赞同,但是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则景象的,不需获得个人赞同。

  依据上述规则,在合理的规模内下载个人自行揭露或许其他现已合法揭露的个人信息,是合法的,换言之,是不能确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则的“以其他办法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

  因而,下载互联网上的公民个人信息,是否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除了考虑是否在合理的规模内这一要素,首要考虑所下载的信息是否归于个人自行揭露或许其他现已合法揭露,假如归于个人自行揭露或许其他现已合法揭露的信息,那么不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

  就现在的司法判例看,下载微信群、QQ群等交际群组[2]中的批量个人信息,会被确定为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由于这些群组中的公民个人信息,都不是个人自行揭露或许合法揭露,而是违法犯罪分子不合法供给的。

  至于在“企查查”等商业网站下载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信息,不能确定为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理由如下:一方面,这些信息一般不归于个人信息的领域;[3]另一方面,这些信息是合法揭露的。

  不过,下载合法揭露的信息清洗之后出售或许供给,会否或许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呢?已有司法判例对此持肯定态度。

  法院确定,王某经过“企查查”网站下载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名字、地址、手机号码等信息,并对上述信息进行删减,清洗出包含名字、电话等公民个人信息,后王某经过微信将包含名字、电线余万条出售给别人。

  法院以为,王某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4]

  [1] 有定见以为,“其他办法”应当限于与“盗取”损害性适当的办法(如争夺)。该定见,明显不被司法解说采用。[2]这类微信群、QQ群,一般都是为了同享、买卖个人信息而建立。[3]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8年11月9日印发的《检察机关处理侵略公民个人信息案子指引》中对“公民个人信息”的检查确定,以为关于企业工商挂号等信息中所包含的手机、电话号码等信息,应当清晰该号码的用处,对由公司购买、运用的手机、电话号码等信息,不归于个人信息的领域。假如公诉机关以为,涉案信息归于个人信息,公诉机关应该承当举证责任。拜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桂05刑终193号刑事判决书。[4]法院在论述裁判理由时,指出(有删减),首要,王某向别人出售的信息归于公民个人信息。王某从“企查查”网站上下载企业信息,经其删减、清洗出包含名字、电话等信息向别人出售,该类信息每条相结合均衬托辨认到特定的自然人,因而归于刑法上规则的公民个人信息。

  其次,王某向别人出售信息归于供给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解说》第3条第2款规则:“未经被搜集者赞同,将合法搜集的公民个人信息向别人供给的,归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则的‘供给公民个人信息’,但经过处理无法辨认特定个人且不能恢复的在外。”

  王某从“企查查”网站下载的信息首要来历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为便当民众查询以承认企业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所公示的企业信息,不管被公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是否赞同,均以公权力强制揭露;别的,依据在案依据衬托证明,“企查查”网站的信息来历还包含法院公告网和我国裁判文书网,这些网站上发布的个人信息,被公示公民对其信息是否被公示亦无任何自主决定权。“企查查”等网站向别人供给查询的企业信息尽管含有法定代表人名字及挂号的联系办法,但一起还包含比如运营规模、注册资本等其他企业相关信息,是为别人查询企业信息服务。别人衬托经过上述途径来查询搜集相关信息供自己运用,但假如行为人要将从上述途径获取的个人信息经收拾后供给给别人,则需征得被搜集者赞同,不然归于供给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王某从“企查查”网站下载企业信息,经其删减、清洗出包含名字、电话等信息,在未征得被搜集者赞同及未进行匿名处理的情况下向别人出售,且上诉人出售的信息仅包含公民的名字和联系电话,已彻底背离了企业为运营所需公示其信息的初衷,依照《解说》第3条第2款的规则,应确定王某向别人出售信息为供给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最终,王某向别人出售信息的行为具有社会损害性。王某向别人供给仅包含法定代表人名字和联系电话的行为,为别人使用该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供给了或许和便当,也客观上给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个人日子安定形成损害,具有社会损害性。